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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实并重
书法之美分虚与实两个方面。有形的用笔、结体、章法、墨法等谓之实,无形的神采、气韵、风格、意境等谓之虚。
书法家在创作时,将起伏的情感、生动的气韵、丰富的意想、特殊的风格,倾注笔墨、化为律动、落于纸面,形成神采焕然的造型空间。使人悦目赏心,获得审美享受。
可见,神采美通过性质美得以体现。形美是神美的前提,神美是形美的升华。 “神采为上,形质次之”,“规矩既失,神则无存”。古人论书法这两句话,精准概括了书法形与神两者之辨证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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